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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廊坊市旅游局用歌声唱响“京津乐道,绿色廊坊”主题歌歌词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1-16  截止时间: 2015-01-06 

为进一步提升廊坊旅游在京津冀乃至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创新思维推介廊坊的品牌景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旅游产品的娱乐化营销。现面向海内外征集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

  一、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应体现廊坊旅游的地方文化特色,作品既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又要时尚前卫,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合拍。

  2、应征作品要求歌词简洁明了、易于上口,不欢迎空洞的政治口号,易于为广大群众接受和传唱。

  3、所有应征作品歌词必须是原创。

  二、参与方式

  1.参加者应登录廊坊旅游网www.lftour.net下载《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征集表》和《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按书写要求进行填写,同时提交参加者本人(团体)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供(可以选择以doc、docx格式)

  3.参加本次活动所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所有参加者的简介一份(含以往的获奖情况介绍等),前述简介应以中文提供;

  (2)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廊坊市旅游主题歌征集表》(原件);

  (4)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廊坊市旅游主题歌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在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办法第3条第(1)项、(2)项、(3)项或者(4)项项下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参选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4、所有提交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投稿方式

  所有参加者均应将应征作品及其他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电子邮箱:lflyjzj@163.com

  联系人:尹先生;电话:0316-5213225;

  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主题歌词应征”字样。

  作品截稿时间:2015年01月05日。

  四、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所有发送至征集办公室的材料,包括歌词、《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征集表》、《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及身份证明文件,概不退还。

  参加者同意按其签署的《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中的规定,参选作品的著作权自始归属廊坊市旅游局所有。廊坊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演奏(演唱)人选,参加者对此无权干涉。

  五、评选方法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01月05日,根据专业评选,从全部应征作品中初选6件入围作品,在廊坊旅游网上发布。

  2015年5月前,邀请音乐界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廊坊旅游主题歌歌词。评审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择日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廊坊旅游主题歌征集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廊坊市旅游主题歌歌词征集表

  附件2廊坊旅游主题歌歌词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http://www.lftour.net/system/2014/12/12/010524936.s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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