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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惠安县河长制闽南语原创歌曲征集大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1-13  截止时间: 2020-03-10 

 

关于开展惠安县河长制

闽南语原创歌曲作品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精神,弘扬惠安县河长制工作者坚守岗位、奋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士气飞扬积极向上推进“五个惠安”建设的精神风貌,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现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歌词、谱曲的方式,创作惠安县河长制闽南语原创歌曲, 并进行公开传唱传播,以不断提高全社会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传播水生态环境正能量,实现河长制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现将闽南语原创歌曲征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通知文件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者地域、年龄、职业等不限。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符合“新时代惠安水环境保护”主题要求,健康向上,词句生动,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便于传唱。歌曲名称不限,但必须为闽南语语种。

   2、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三、征集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歌曲作品征集后,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组,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部作品,每部作品奖励2000元;对这3部作品进行为期一星期的网上投票,结合专家意见选出最受欢迎的1部歌曲,奖励创作稿费5000元。其他未入围获奖的作品将给予一份纪念品。

   上述获奖作品,除了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由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享有。

   成品出来后,将在惠安县河长制各类宣传活动中组织开展演唱活动,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渠道传播推广。

  五、投稿说明

   1、稿件通过面投、网络等方式提交:

   (1)面投方式: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县河长制办公室;

   (2)网络方式: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haszg87374460@163.com,在邮件中注明“惠安县水环境闽南语原创歌曲征集”;

   2、投稿需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单位、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

3、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 张汉忠

   联系电话:0595-87800530

   指定邮箱:haszg87374460@163.com

   邮件中注明:“惠安县河长制闽南语原创歌曲征集”

 

https://mp.weixin.qq.com/s/6mGdL13nWHSi1gMgz_b2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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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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