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川,既有古镇与杜甫草堂的宁静安逸
也有现代的生活趣味
和青年人的小资文艺范儿
潼川的世间百态、四季风华
在老一辈人口中故事相传
今天,“潼馨”慈善微基金
将为我们讲述温馨浪漫的新故事
为让社会各界人士更好的了解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同时形成代表“潼馨”慈善微基金形象及文化的符号。在此向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形象标识(logo)及IP形象吉祥物征集。
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简介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是在三台县民政局、三台县慈善会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成立的三台首支慈善微基金,“潼馨”寓意着社会爱心力量同心协力,致力为困难群众创造“温馨”港湾。“潼馨”微基金的创立意味着社会爱心力量有了共行善举的公益平台、困难群众有了生活保障的支撑依靠,是 “爱聚潼川,馨香满园”的坚实举措,也是潼川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的有力补充。
征集规则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logo及IP形象吉祥物征集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团队、组织或个人不限,形象标识(logo)、IP形象吉祥物统一投稿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
1.为三台县慈善会·潼川镇“潼馨”慈善微基金设计logo,每份作品请附相关设计理念,详述构思及标识释义,标准色说明;
2.参赛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3.作品形式统一为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TIF或PD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备注:若无电子绘图技术,可以投递手绘稿,授权主办方进行进一步加工。
1.必须是原创作品。报送作品使用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已经注册的标识雷同、相似、近似或相混淆,不得套用已有相关标志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
2.要具有当地特色和公益化视野。设计有较强创意,能直观体现潼川镇和“潼馨”慈善微基金特征,简约不简单的设计理念;
3.要具有较强的延展性。设计图案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须考虑在各种载体上的制作运用可行性和实用性,如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户外旅游、场地设备、服装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法及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及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5.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等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由此导致潼川镇人民政府承担责任的,潼川镇人民政府有权追偿。
6.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潼川镇人民政府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应征作品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用于产品开发或转让给第三方。潼川镇人民政府享有获奖应征作品的一切权益(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申请商标注册。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潼馨’慈善微基金形象标识( LOGO )、IP形象吉祥物”,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
投稿邮箱:786618292@qq.com。
联系人:王社工,联系电话:18181932169。
投稿截至2023年4月18日24:00时。
获奖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和获奖证书。
入围奖(2名,不含获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元和获奖证书。
潼川镇人民政府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本次征集活动的优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由潼川镇人民政府所有。除本次征集获奖奖金外,潼川镇人民政府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潼川镇人民政府有权对获奖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有权决定获奖应征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奖项申报、商业开发等。
潼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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