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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凤村镇圩镇未命名街、路、巷征名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7-11  截止时间: 2023-07-12 

 凤村镇圩镇未命名街、路、巷征名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聚焦市域治理和政务服务两个着力点,集中开展以标准地址信息和实有人口、房屋、单位信息等社会综合治理要素(以下称“一标三实”)为核心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拟对凤村镇圩镇一批未命名的街、路、巷向社会各界征集名称后进行命名并标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命名街、路、巷具体位置

(一)凤晖路区域:

1.凤晖桥至凤村桥两侧河堤路段

         

2.中学路口入工业园路段

(二)镇府大院区域

1.镇府门口路段

2.镇府西侧巷道

3.镇府路口至凤晖路4条巷道

(三)进阳光幼儿园1条巷道

    

(四)吉祥路区域3条横巷

(五)九龙桥入吉利方向路段

(五)与福光路并排第二排街

(六)圩镇大花坛至保坪大花坛路段

  

(七)敬老院区域

1.九龙桥至敬老院路段

2.与九龙桥至敬老院路段并排二排街

3.该路段1条横巷

(八)榃木咀花坛至宝坪加油站路段

(九)圩镇范围其他需要进行命名的背街小巷

二、街、路、巷名称要求

(一)街、路、巷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广东省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通俗文雅、朗朗上口,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生僻字、歧义字;

(三)有一定涵义,能体现凤村人文、历史和特色。

三、街道名称入选程序

(一)发布征集公告(2023年7月8日)

(二)社会各界群众应征投稿(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24时止)
1.投稿方式:可通过书面向凤村镇党政办提交或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进行提交,投稿者可对上述一处或多处路段命名。
(1)书面投稿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凤村镇府前路14号凤村镇府大院办公楼105室
(2)微信或邮箱投稿方式投稿邮箱:dqfczh@163.com投稿微信:dqfcdzb(添加微信请备注“征名投稿”)

2.投稿格式(投稿文件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获取或添加投稿微信获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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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讨筛选(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7日)。镇规划建设办对所有投稿件进行梳理汇总预选后,由镇政府负责召集镇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有关方面民意代表、权威人士对初步入选街、路、巷名称进行研讨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选名称。
(四)网上投票(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3日24时止)。对拟入选的街、路、巷名称,在“凤村网”公众号上投票征集民意。
(五)审定报批。7月31日前,结合网上投票民意,入选的街、路、巷名称由镇班子会议审定,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公布。
四、入选作者荣誉本次征名一经采用,将对入选地名应征作者给予现金2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1本。

五、有关事项

(一)应征者可以为一条或多条街、路、巷命名,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入围作品全部完整的所有权。

(三)对应征作品,征集组织单位有权在其他范围内使用。

(四)如出现同一条街、路、巷名称多人投稿入选的,以微信形式提交的作品以信息发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作品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投稿的作品以收稿登记时间为准,奖金由前5名提交的作者平均分配,荣誉证书各1本。
(五)同一名应征者有多条街、路、巷名称作品入选的,奖金按入选数量累加。

(六)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特此公告!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咨询电话:0758-7571066

德庆县凤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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