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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张店区征集桥梁名称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8-03  截止时间: 2023-09-05 

据悉,张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桥梁名称的公告》

公告称:

 

为使张店区城市桥梁命名更加科学合理,彰显地名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有效发挥地名文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安排,“玉龙河联通路桥、玉龙河华光路桥”等44座桥梁予以征集名称,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为建设“魅力张店”建言献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首批公开征集命名的桥梁有44座,后附详细名单。

二、桥梁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桥梁名称原则上以周边路名、建筑物名称为参照,要求通俗易懂,照顾习惯,体现我区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和经济特征。

3.名称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标注汉语拼音。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慎用方位词和数词。

4.含义健康,积极向上,名实相符,通名与功能相匹配,体现“四个自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体现规划,反映特征,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6.不得以有损于国家尊严、违背社会公德、带有封建、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7.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三、有关事项

(一)征集时间

征名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结束。

(二)征集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

(三)内容形式

1.作者要对桥梁名称的含义、来源附50-200字关于地名含义的文字说明。

2.征名一旦采用,张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名称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张店区城市管理局所有。

3.请将拟好的桥梁名称及命名含义同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或者直接送达张店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科,不接受以电话形式提交的作品。邮箱:shizhengsheshike@126.com。

(四)征集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全部完整的所有权。对应征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其他范围内使用。

3.以信件形式提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张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霖  电 话:0533-2168260

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城市管理局(张店区南西六路155号)

附件:征集名称桥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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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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