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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福建交通运输”LOGO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06-20  截止时间: 2025-07-30 

一、征集内容

为全面展现福建省公路水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形象,围绕“福建交通运输”+“福路”“福港”“福运” 组合设计视觉符号标识(Logo),形成省内综合交通运输以及公路、港口、运输领域统一风格的系列福文化展示标识,运用于平面、立体或电子媒介等。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福建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承办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三、征集对象

活动接受全国设计师、设计团队和社会公众实名参加。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交,如无特别说明,主办方默认提交人为作者,每个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投稿3套设计方案。

四、征集时间

2025年6月19日-2025年730日24时截止(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征集及参赛要求
(一)设计主旨与核心理念

组合Logo应围绕福文化创意,重点突出福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特色及“福路”“福港”“福运”元素,体现民生、产业、科技、综合立体交通及可持续交通等内涵,做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辨识度高,便于识记,且易于传播推广。应巧妙融合以下关键元素:

民生元素:体现交通服务人民、便捷出行、连接万家的根本宗旨。

产业元素:展现公路水路作为经济发展“先行官”、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重要作用。

科技元素:融入智慧交通、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基建等现代科技特征,体现创新驱动与未来感。

综合立体交通元素:融合公路、港口、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地铁等元素设计,体现综合立体交通元素。

可持续交通元素:融入福建绿水青山或绿色低碳交通理念,彰显可持续发展。

福建特色:可结合福建独特的地理特征、文化符号或代表性交通设施等进行艺术化表达。

创意新颖,辨识度高:构思独特,寓意深刻,避免雷同。设计需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应用性强,适应广泛:Logo需具备良好的延展性和适应性,确保在不同媒介和应用场景下均能保持良好效果:

1.平面应用:如名片、宣传册、展示牌等;

2.立体应用:如空间标识、建筑标识、车辆涂装、奖杯奖牌、服饰用品等;

3.电子媒介:如网站、APP、社交媒体、PPT、视频、电子屏等,需考虑动态呈现的可能性(如有)。

*设计应易于进行数字化传播和再创作。

 

)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

1.格式与精度

提交作品需为PNG或JPG/JPE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 dpi (像素/英寸);作品绘制于 A4幅面(210mm × 297mm)白底上;文件大小不低于10MB,确保细节放大后仍清晰可见。

2.作品呈现

设计稿需清晰展示LOGO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中英文全称/简称/组合);必须标注LOGO的尺寸、比例、标准色彩(需提供CMYK、RGB、Pantone色值)及其应用规范说明;可辅以简要的设计理念说明(300字以内),阐述构思、元素象征及寓意。

 

3.源文件要求(后续提供)

作者必须保留可用于印刷及各类媒体传播的高精度设计原文件(如矢量格式的AI、CDR文件或分层可编辑的PSD文件);位图源文件需保证300dpi分辨率以上;获奖者需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源文件,用于后期深化设计、宣传推广及各类载体制作。

(三)投稿文件格式要求

在设计稿(效果图)左上角清晰标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LOGO征集” 字样。

在设计稿(效果图)右下角设置独立信息栏,包含以下作者信息:① 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

② 所在单位/机构(如有)

③ 详细通讯地址

④ 联系电话

⑤ 电子邮箱

⑥ 身份证号码(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

(注:上述个人信息仅用于评选联系与核实身份,活动组织方将予以严格保密)   

 

六、报名及投稿方式
关注“福建交通”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字“报名”(若已是“福建交通”微信公众号粉丝,则直接发送关键字“报名”),获取报名及投稿方式。
七、评选方法及奖励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作品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于8月选出不少于5幅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征集全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投票结果作为重要评选参考依据进行复评,选出至少3幅最终入围作品。评选委员会有权根据应征作品整体水平决定入围数量。

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小组对修改后的作品进行终评,最终确定:优胜奖1名,发放奖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优秀奖2名,各发放奖金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奖金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获奖作品的作者在领取奖金前需与主办方签订版权转让协议。获奖者如未在主办方通知的指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金,主办方有权依据评选委员会确定的排名顺序,通知下一顺位作品作者递补获奖资格并签订协议。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福建交通”“观八闽”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平台公布。

八、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设计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应征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概不予退还。凡入围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署名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归主办方永久所有。未经主办方同意,包括作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作者的同意。

(四)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本次活动规则,自愿受其约束。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及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主办方均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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