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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关于开展“惠山新城,一座( )之城” 宣传主题词有奖征集活动 2019-01-31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2-10 15:01
标题: 1000元 关于开展“惠山新城,一座( )之城” 宣传主题词有奖征集活动 2019-01-31
惠山经济开发区成立16年来,在大力发展产业经济的同时,致力于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惠山新城,让广大市民朋友共享开发区发展成果。目前,惠山新城范围内教育、医疗、娱乐、餐饮等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无锡市北部副中心形象初显。为加大对惠山新城的宣传力度,特开展“惠山新城,一座( )之城”宣传主题词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集要求

征集“惠山新城,一座( )之城”括号中的主题形容词,要求如下:
用字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字数原则要求不超过4个字。
能客观形容展示惠山新城的整体形象,充分体现惠山新城作为惠山区首善之区的特征和功能定位,体现新城人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
作品要有新意,富有鲜明个性,雅俗共赏,方便下一步对惠山新城的对外宣传使用。

02
评定办法
由开发区党工委邀请惠山区和开发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统一评选;
出现重名情况时,以报送时间在前的为准;
评选结果将酌情运用在下阶段对惠山新城的对外宣传上。

03
奖励办法
设立采用奖,被采用的宣传主题词,奖励参赛者1000元;
设立鼓励奖,从未被采用的宣传主题词中,择优选择3个设立鼓励奖,作为下阶段对外宣传的备选方案,每名参赛者奖励500元。

04
征集时间及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参与者不限年龄户籍,将有奖征集词语、参与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发送至hedzdouyin@163.com,联系人:陆佳美,电话:83595071。


03
其他事项
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
参赛者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享有著作权,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如本次征集中无满意作品,最终采用奖可空缺奖项;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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