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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汪清县城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宣传用语征集启事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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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21-11-22 22:31
标题:
5000元 汪清县城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宣传用语征集启事 2022-01-16
为进一步发掘汪清文化旅游内涵,充分展示文化旅游特色及优势,打造城市文化旅游品牌,提升汪清县的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征集
“汪清县城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
)和宣传用语
”。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企业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旅游形象标识(
Logo
)
1
.能体现汪清县的文化旅游特色和内涵(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象帽舞、东北虎豹公园、红色旅游等主题元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权利,且
Logo
尚未被注册。
2
.
Logo
应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
.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各类场合使用。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像素
/
英寸),
PNG
格式,大小不低于
1
兆,并提供矢量文件(
AI
或
cdr
格式)。
4
.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说明和技术文字说明。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二)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
1
.宣传语要充分体现汪清县文化旅游各种元素,聚焦汪清地方特色和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
2
.宣传语要兼具时代气息,富于美感,琅琅上口,易于记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文字一般不超过
12
个字,适于文化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3
.宣传语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旅游的相关形象推广用语。已使用、已宣传、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投稿方式
2022
年
1
月
16
日前,设计者可将
“汪清县城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
)、宣传用语
”作品发送到电子邮箱:wqwglj@126.com
,联系电话:
8813110
。投稿作品只接受
word
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作品评选
1
.初评。遴选出
3
条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用语、
3
件城市旅游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
.公众投票。入围作品在新闻网站和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对入围作品进行公众投票。
3
.专家评审。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
五、采用及奖励
1
.采用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2
.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
.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4
.最终采用的作品将分别给予城市旅游形象标识设计者
5000
元,城市旅游宣传用语设计者
1000元
以资奖励。
5
.本活动解释权归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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